一、 放電深度 1、避免完全放電
2、相對頻繁地給電池充電
二、溫度要求
1、避免45°C以上環境下進行充電
2、安全存放溫度為-20°C–60°C
三、充電電壓
1、**充電電壓為3.92V/電池
2、縮短電池在高壓上限停留時間
四、循環深度
1、電量在20% - 80%之間使用
2、存儲時保持電量深度在30% - 50%
五、儀器電池使用要求電池使用時:
避免高溫環境下充電
剩余20%電量時,請及時充電
充電完成后盡早切斷充電電源
盡量避免在高溫( 60°C以上)、強酸、強堿環境中使用電池 電池存放時:? 結束儀器使用后將電池取出單獨存放? 長時間不使用時,保持電量在50%以上后再進行儲存? 每隔三個月將電池取出進行充電? 存放在避光、干燥、低溫環境中